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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播分享被詐騙經歷,竟又被網戀男友騙走3萬元
2023-07-29 14:01:47 來源:極目新聞


(資料圖片)

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

通訊員 李理 高進峰

“非常感謝檢察機關,幫我挽回了3萬多元的損失。”近日,一起電信詐騙案的被害人給宜昌市夷陵區檢察院檢察官打來電話,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。

7月28日,承辦檢察官介紹,被害人劉某某是某網絡直播平臺的主播,2022年,劉某某先后2次在網上遭遇電信詐騙,被騙了數萬元,便與一名經常“打賞”自己的廖某講述了受騙經歷。廖某表示十分心疼她的遭遇,一來二去,劉某某對廖某產生了感情,確定了戀愛關系。

隨后,廖某告訴劉某某自己在公安機關有人脈關系,能夠幫其追回被騙的資金。劉某某有些懷疑,但隨即就收到了廖某與某位警察的聊天記錄截圖。截圖里,對方告知廖某可以追回贓款,但需要資金打點上下關系。劉某見截圖中的警察說得頭頭是道,便對廖某深信不疑。

在廖某的要求下,2022年6月底至9月初,劉某某先后8次向廖某給付“公訴保證金”“結案手續費”“打點關系費”“跨省辛苦費”等共計3.08萬元。錢如流水般打給廖某,被騙走的錢卻遲遲沒有動靜,廖某對自己的回復頻率也越來越低,經常找不到人,感覺事情不對的劉某某選擇向公安機關報警。待廖某歸案,劉某某才知道,原來廖某根本不認識公安機關內部人員,他隱瞞已婚事實與自己戀愛,從一開始就是為了騙錢。

“廖某在公安機關退賠給被害人5000元人民幣。到審查起訴環節后,我們也做了很多工作,希望盡可能多地挽回被害人損失。”承辦檢察官表示,在多次釋法說理后,廖某將剩下的所有贓款退還。

承辦檢察官介紹,廖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但其自動投案,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,并退還全部贓款,取得了被害人諒解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近日,經該院提起公訴,廖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。

承辦檢察官提醒,某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平臺,以交友之名行詐騙之實,希望大家以案為鑒,謹慎網絡交友,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語,尤其是涉及自身個人信息、錢財等方面,要高度警惕,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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